家住广州天河的陈女士前几天带孩子去医院看病,就在抽血验血的时候,陈女士发现医院的工作人员有重复使用针头的情况!当天早上八点半,陈女士带儿子去广州天河区某医院就诊。由于孩子腹部不适,医生要求孩子去二楼检 ...
家住广州天河的陈女士前几天带孩子去医院看病,就在抽血验血的时候,陈女士发现医院的工作人员有重复使用针头的情况! 当天早上八点半,陈女士带儿子去广州天河区某医院就诊。由于孩子腹部不适,医生要求孩子去二楼检验科抽血检测。在孩子抽血之后,她听到一段让她后怕不已的对话。“一位女医生很大声地问他(涉事医务人员),到底有没有换针头,他马上离开却说‘这个应该没有什么,就扎两三个而已。’” 听到这个对话,陈女士大吃一惊。据悉,该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抽血时没有换针头是排在陈女士身后的吴女士先发现的。据吴女士说,当时涉事医务人员先扎了排在孩子前面的人(29岁的患者小周),然后用扎过小周的针再给孩子采血。据吴女士所说,这位医务人员还准备用这一针头再给自己的孩子采血。 听到这番话,陈女士当时就慌了,随即要求医院采取措施,再抽一次血进行检验。大约40分钟后,院方再次采集了小周和孩子的血,并送到广州市某检验中心。当陈女士试图向院方要个说法时,院方一直要她等。最后在陈女士的要求下,院方才写下事情经过并盖上医院公章。 记者在说明上看到,当班检验医生扎手指时操作失误未换针头。在“未换针头”和落款处有两个医院的公章。 检验科“重复”使用采血针被曝光 一旦发现,严惩重罚! 采血针是专门用于采集血液样本的医疗器械,其设计初衷就是为了确保采血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采血针在使用过程中会直接接触患者的血液,如果重复使用,极易造成交叉感染,如乙肝、丙肝、艾滋病等血液传播疾病。根据医疗行业的规范和标准,采血针等涉及血液采集的医疗器械必须一次性使用,以确保医疗安全。 检验科重复使用采血针属于严重违反医疗操作规范和感染防控要求的行为,一旦被发现,检验人员将面临严厉的处罚,具体如下:
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 多家三甲医院被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均不得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更是规定“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做记录”,违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然而,即便法律约束如此严厉,仍有部分医院选择铤而走险。 近日,辽宁省盘锦市卫健委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指出盘锦市**医院因“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而受到警告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公示,该医院某医技科室在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期间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被盘锦市卫健委处以警告处罚。 同一天,在盘锦市卫健委发布的另一则行政处罚公示中,盘锦市大洼区**医院也因“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受到警告处罚。 不仅是盘锦市这两家医院,自去年以来,多地医院因“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被卫健部门通报处罚,其中不乏一些顶级三甲医院。 2024年7月,国家顶级大三甲医院——浙江某医院因“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等行为”,被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处以警告并罚款。2024年9月,重庆市永川区卫健委发布通报,指出永川区**医院因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而受到警告处罚。 此前,在湖北省咸宁市医保局曝光的典型案例中,通城县**医院因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用耗材并重复收费,涉及医保违规金额高达325,920元,被责令整改、退还医保基金并罚款两倍,即651,840元。 ·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医务人员铤而走险,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深圳**医院医生何某、经销商刘某,在购买数量不足50支的情况下,为212名患者重复使用冷冻消融针,一根价格9000余元的一次性冷冻消融针,平均每个被重复使用了12次,收取费用总金额近600万元。根据刑事裁定书,医生何某被判刑二年零十个月,处罚金120万元;经销商刘某被判刑一年零八个月,处罚金20万元。 还有普宁**医院多位科室负责人因重复使用医疗器械并违规报销医保基金,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及一年十个月,并处相应罚金等。 · 一直以来,一次性医用耗材的重复使用,都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议题。但不管是哪种一次性耗材的复用,国家层面都曾多次公开表态严禁复用以及按照严格的复用要求复用。 来源:环球网、看医界、盘锦卫健委、检验医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