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判决了一起涉及民营医院骗取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案件信息显示,仅一个月时间,医院非法骗取医保基金逾23万元,5名相关责任人被依法判刑。图源: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法院医院联手 ...
近日,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判决了一起涉及民营医院骗取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案件信息显示,仅一个月时间,医院非法骗取医保基金逾23万元,5名相关责任人被依法判刑。 图源:四川省井研县人民法院 医院联手作假 骗取医保基金超23万元 案件发生于2022年4月至5月。为提升医院收入,该民营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林某某与院长翁某某、医生陈某某与李某甲、检验科工作人员李某乙合谋,利用养老院医保患者资源实施骗保。 根据法院披露,检验科李某乙在明知部分患者不具备住院指征的情况下,篡改检验报告以制造住院条件。随后,医生陈某某、李某甲根据修改后的检验报告配合收治患者住院治疗,并通过医保结算系统报销住院治疗费用,最终骗取医保基金23余万元。 2025年4月23日,井研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变造医学文书等方式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患者收治入院的手段,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这是乐山市首例民营医院采取变造医学检验报告等手段,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患者收治入院从中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为广泛。 编造1份检验报告提成15元 24名医务人员被逮捕! 去年,江苏省无锡虹桥医院放射影像科医生朱成刚实名向中国之声新闻热线反映: 从去年开始,该医院系统内出现了一些根本没在他们科室做过影像检查的患者病历,他们既没在医院拍过片子,也没有放射影像科归档的影像号,病历记录里却有“根据影像做出的诊断”。朱医生怀疑该医院涉嫌伪造病历,骗取医疗保险。 事件持续引发公众关注。9月23日,国家医保局派出飞行检查组进驻无锡虹桥医院,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初步查实有关情况。 调查发现,医院某些医务人员以有“优待”为名,介绍病友及老人虚假住院。接到虚假住院人员信息后,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个人状况,“量身定制”虚假住院方案。 医院内科、外科、骨科医生,编写糖尿病、腰椎间盘突出等慢性病诊断,据此下达虚假医嘱、开具虚假处方、编造治疗记录。 体检中心、放射科、超声科、检验科等根据医生诊断,直接从超声等图像报告库中,复制、截取与诊断对应的其他患者影像图片,对报告数值进行手动修改,伪造对应的CT、核磁共振、超声、血尿化验等报告记录。 一次虚假住院编造费用5000至8000元,用于骗取套取医保基金。参与造假的人员从中提成,中介每介绍一人分50元;参保人员每“住院”一次分200至300元;负责虚假诊疗的医生每单分50至80元,其他医护人员每编造一份检查检验报告分15元。 严格监管检验行业及从业者个人 刑事追责 行政严管 民事赔偿 行业禁入 检验报告作为医疗诊断、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核心依据,其真实性直接关乎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体生命健康。然而,当检验人员出于利益驱使或管理失范,对报告数据进行编造篡改时,不仅构成对职业伦理的践踏,更可能触发刑事、行政、民事及行业禁入的多重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从数据造假到“以刑止假”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检验机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检验数据、结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导致重大公共利益损失(如传染病误判、食品安全事故),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篡改病原学检测数据,导致疫情扩散或防控失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处罚:从资质剥夺到信用惩戒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伪造检验数据者,最高可处违法所得十倍罚款(不足50万元的按50万元起罚),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根据《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检验人员篡改数据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从事检验检测相关工作。个人医保医师信用积分清零、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甚至影响职称评定与学术任职。 民事赔偿:从直接损失到惩罚性追责
患者因虚假检验报告误诊、延误治疗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需全额赔偿。
若造假行为构成“明知故犯”或“重大过失”,法院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判决三倍惩罚性赔偿。 当前,我国通过“刑事追责+行政严管+民事赔偿+行业禁入”的组合拳,已形成对检验数据造假的立体化惩戒体系。未来,随着《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的落地与完善,监管将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向技术借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回归“科学、公正、准确”的本质,让每一份报告都经得起法律与良知的双重检验。 来源:国家医保局、湖北省医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