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报价“异常”,供应商、医院被双双投诉!10月20日,太湖县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太湖县弥陀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投诉方为安徽爱倍佳商贸有 ...
| 医疗设备报价“异常”, 供应商、医院被双双投诉! 10月20日,太湖县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太湖县弥陀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 投诉方为安徽爱倍佳商贸有限公司 被投诉主体包括太湖县弥陀镇卫生院、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供应商安徽福莅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材料指出,安徽福莅医疗的投标报价显著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未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对该低价的成本合理性及履约能力开展实质性核查,也未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及成本证明材料。 最终,经调查核实,太湖县财政局认为投诉事项成立,影响了采购结果,责令采购人太湖县弥陀镇卫生院撤销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近年来,随着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及供应商维权意识增强,医疗设备采购领域的质疑投诉量逐年攀升。 与此同时,在官方针对政府采购领域低于成本报价、异常低价中标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背景下,医疗设备领域“异常低价”采购,极有可能成为各地供应商发起质疑投诉的“关键阵地”。 屡禁不止! 医疗领域频现“异常低价”中标现象 众所周知,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低价”竞争在医疗领域是十分常见的手段。特别是在公立医院招投标方面,多地频繁出现“整套流水线1元超低价中标”这类极端事例。诸如: 
 ...... 此前,人民日报就在多篇文章中谈及“低价中标”的危害,不仅扰乱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性,还助长以次充好,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并对整个行业造成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因此,为遏制“超低价”中标这股不正之风,近年来针对政府采购领域的价格乱象,监管部门正逐步搭建新的治理框架。 多部门下场, 全国大规模整治行动来了! 今年初,财政部率先在北京、天津、上海、福建、广东、海南6省市启动异常低价问题专项治理试点。 6月,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实施细则,明确投标报价若低于项目预算50%或最高限价45%,供应商需现场提交成本测算说明及佐证材料,无法合理解释低价成因的投标将被判定无效。 10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 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明确将对政府采购领域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采取整治措施。 
 同时,国家发改委在公告中特别强调,将“密切监测重点领域价格秩序”,医疗设备作为民生保障关键领域,其采购规范性将直接影响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因此,医疗领域也必将是本轮整治的重点,尤其是当下大规模医疗设备更新以及设备集采密集启动,新的行业竞争规则正在重新构建。医疗设备供应商来说,每一次报价,不仅要算好自己的成本,还要关注同行的报价,更关键是在控制成本、创新技术和合规经营之间找到平衡。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