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医务人员因聚餐被停职!中纪委:这类饭局是反腐严查重点 ...

解读 鹏哥
2025-8-15 16:36 17人浏览 0人回复
来源: 检验医学网综合整理 收藏 分享 邀请
摘要

2025年7月,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某医院的一名医务人员因参加聚餐,餐费却由医药代表支付。这一行为导致这名医务人员被暂停职务并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而因医药代表的行为涉及不正当竞争,该医院被责成终止采购该公司药 ...

 2025年7月,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某医院的一名医务人员因参加聚餐,餐费却由医药代表支付。这一行为导致这名医务人员被暂停职务并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而因医药代表的行为涉及不正当竞争,该医院被责成终止采购该公司药品。

如果说这是医药代表掏钱请医生吃饭,处罚情有可原。可是,就是一次普通的科室会后聚餐,重点是大家AA制吃火锅,也被认定为违规。

为什么?

因为科室几位医务人员虽然是各自分摊餐费,但是聚餐的人当中有医药代表,并且是在非指定区域聚餐。尽管餐费平摊,仍因场所选择不当被人举报立案查处。

根据《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合规拜访需满足“三定三有”: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有预约、有记录、有目的。最终,涉事聚餐的医务人员,被暂停处方权。

饭局虽小,纪律事大。因此,某三甲医院的一位主任感叹:“上周有药代约我下班后‘简单聊聊’,我直接拒绝了。现在一顿饭的代价,可能是职业生涯的断送、声誉的受损,甚至面临法律责任。这些都不是一顿饭的欢愉,所能抵消的。

中纪委正在集中整治违规吃喝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划定医务人员不得参加的 20 种饭局,为医务人员筑起一道清晰的红线,任何触碰红线的行为都将面临严重的后果,甚至可能因此“出局”。点击链接即可查看详情:《最新!中纪委明确:医务人员禁止参加这20种饭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对违规吃喝露头就打》,更以鲜明态度再次向医务人员敲响警钟,层层收紧的约束彰显着对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决心。

国家卫健委在《2025 年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将医务人员与药品、器械供应商间的违规宴请列为打击重点。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吃喝情节严重者,最高可面临撤职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024 年某三甲医院副院长因多次接受器械商高档宴请并在设备采购中谋利,最终被移送司法,成为行业典型警示案例。

必看!医务人员的聚餐"禁区"与“避坑”指南

近年来,多地通报医护人员因不当聚会被处分的案例,释放出明确信号,多类 “非正式聚会” 已被纳入重点监督范围,小编整合了最常见的医务人员聚餐的3大 “禁区” 场景及安全聚餐的4条黄金法则,供大家警示。

3大 “禁区” 场景

利益关联型聚餐:警惕 “餐桌换利益”

供应商宴请陷阱:无论是药品经销商以 “私人答谢” 为名的宴请,还是医疗器械公司打着 “学术交流” 旗号的晚宴,只要涉及业务关联方且未经单位正规审批,均属违规。例如,某医院医生因多次参加药企组织的 “学术会” 后推荐特定药品,被纪委以 “利益输送” 立案调查。

患者家属宴请风险:即便出于感谢,若聚餐中涉及诊疗方案讨论、特殊检查安排或暗示后续关照,即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曾有医生因接受患者家属宴请后调整住院安排,被认定为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隐蔽违规型聚餐:小心 “变相公款” 与 “小圈子”

经费挪用陷阱:用科室经费、科研项目资金支付私人聚餐费用,或通过 “化整为零”“虚开发票” 报销餐费,均构成违纪。某医院科室主任因将家庭聚餐费用混入科研经费报销,被给予警告处分。

小圈子权力勾兑:以同学会、老乡会为名组织的聚餐

若涉及医院内部事务讨论、岗位调整等权力勾兑行为,将被认定为拉帮结派。某地卫健委曾通报某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借 “校友聚会” 商议人事安排,最终多人被问责。

场所敏感型聚餐:远离高风险区域

高消费场所禁忌:私人会所、豪华酒店、高尔夫俱乐部等场所,即便费用自理,也可能因 “影响公职人员形象” 被问责。某医院专家因在私人会所参加行业聚会,被群众举报后受到诫勉谈话。

供应商关联场所风险:在医药企业名下餐厅、会所聚餐,即便未涉及利益输送,也易引发公众质疑。

避坑”指南:安全聚餐的 4 条黄金法则

人员 “三清” 原则

拒绝供应商、患者私下邀约,避免与业务关联方产生非必要接触;聚餐目的需纯粹,不讨论医疗业务相关话题;不通过工作群组织聚餐,避免公器私用嫌疑。

费用透明管理

严格实行 AA 制,禁止下级为上级买单;若涉及公务接待,须提前履行审批手续,留存消费票据,确保每一笔开支可追溯、可核查。

场所合规选择

优先选择大众消费餐厅,避开医院周边、供应商办公区域;严禁在隐蔽场所或私人住宅组织聚餐,减少外界误解与质疑。

行为主动报备

如因特殊情况(如学术交流、行业会议)需参加敏感聚餐,须提前向单位纪检或相关部门书面说明事由、参与人员、费用来源等信息,经批准后方可参加。

来源:检验医学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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