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未经报备,医务人员禁止擅自科普!一省发布10条禁令

解读 鹏哥
2025-5-22 15:38 16人浏览 0人回复
来源: 华医网综合 收藏 分享 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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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语重拳出击!卫健委明确“10条红线”,医护人员如何避免踩雷?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订《四川省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 ...

 导 语

重拳出击!卫健委明确“10条红线”,医护人员如何避免踩雷?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订《四川省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以下简称《清单》),《清单》涵盖内容合规、知识产权、伦理道德、账号管理等多维度,为从业者提供清晰指引,也回应公众对权威健康知识的迫切需求。

据悉,适用对象为四川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清单》特别强调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切割,第8条明确:禁止个人在未向所在单位申报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职务身份开设用于发布健康科普内容的个人自媒体账号。

多地发文,规范医生科普行为

其实,这已经不是第一个对医生科普的规范清单了。

3月20日,上海市发布了首个《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作为全国首个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情形汇总,文件从法律法规、虚假宣传、个人账号开设和退休人员权限等 9 方面,对医生科普做出了规范。

图源:上海市卫健委

在上海的规定出台之前,医生科普可谓是乱象频出。

例如,部分医生账号虽然通过了医院认证,但实际运营者并非医生本人,甚至医院方面“查无此人”;一些医疗博主热衷于“全能科普”,跨学科“擦边”,讨论社会热点、心理鸡汤,甚至国际局势,与医学科普的初衷相去甚远。

此外,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医生账号利用自身影响力违规变现。例如,某些科普账号通过软性推广或隐晦植入广告,以“暗广”形式推销药品、保健品,甚至与商业机构合作开展带货直播,极大地损害了医疗行业的公信力。这不仅会误导公众,还可能影响患者的就医决策,导致错误的健康认知,甚至带来现实中的医疗风险。

某百万网红通过编造一位病人与朋友喝酒、唱歌、泡澡后突发脑血管爆裂,经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的虚假案例,收获了大量关注度,最终账号被官方永久封禁。

还有不少医生完全依赖 MCN 机构给出的故事模版,重复拍摄同一个夸张的医疗剧本,除了吸引流量,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科普意义。

上海发布的清单中明确禁止了绑定不良记录 MCN 机构运营账号,也明确禁止了医疗、药品等广告和医生直播带货行为。

上海市卫健委表示,未来,上海市将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完善健康科普账号申报制度、内容审核制度、违规信息监测与处置机制,不断加强互联网健康科普的规范管理。同时,政府将持续推动优质健康科普内容供给,提升市民的健康获得感,为公众提供更加科学、权威的健康知识。

4 月 22 日,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近日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健康科普知识发布与传播“十不许”(试行)》,其中明确禁止与不良营销团队合作、利用医疗委员会职务“擦边”博流量。

而本次四川发布的内容当中,则首次对 AI 生成内容做出了限制,清单第六条规定,禁止发布未添加显式标识的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的健康科普内容。

10类禁止行为,规范互联网健康科普

一、禁止发布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不利于推动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四川建设的信息。
二、禁止发布未准确标注信息来源的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
三、禁止以健康科普形式,变相发布商品或服务广告信息,或进行直播带货等不当牟利行为。
四、禁止发布虚假错误的健康科普信息,不得夸大疾病治疗效果。
五、禁止发布违背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侵犯个人隐私的内容,以及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的相关内容。
六、禁止发布未添加显式标识的由人工智能生成合成的健康科普内容。
七、禁止剽窃、抄袭、盗用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八、禁止个人在未向所在单位申报并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职务身份开设用于发布健康科普内容的个人自媒体账号。
九、禁止将单位、个人自媒体账号委托、外包、转包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负责内容运营。十、禁止已退休、已离职工作人员未经原单位同意沿用原单位职务信息开展健康科普传播。

科普热背后

管理难题不容忽视

近年来,在国家“健康中国2030”战略的推动下,医学科普的价值被前所未有地重视,并逐步纳入医生的职业发展体系。

2021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科普作品可以作为职称晋升的业绩成果参加评审。

2023年新修订的科普法中也明确指出“国家健全科普人员评价、激励机制,鼓励相关单位建立符合科普特点的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制度,为科普人员提供有效激励。”

随着各地明确将健康科普工作纳入医务人员日常业务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考核内容,医务人员的科普创作热情被极大激发。

但不可避免的,大量仅以评职称为目的、功利性极强的低质科普内容也大量涌现,泥沙俱下,不仅数量极大难以甄别,而且对优质内容的涌现也极为不利。毕竟客观、科学、理性的科普内容,在传播规律上天然存在劣势。在当下“流量为王”的环境下自由生长,大概率难以取得理想的传播效果。

同时,人工智能与网络化科普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困境。

人工智能的出现使得科普内容的生产变得非常容易,短时间内就能生成大量的科普文章、图片和视频,但这些内容质量往往参差不齐,存在同质化、快餐化的问题,可以称为被AI污染过的文本,缺乏深度和温度,难以与人类作家精心创作的高质量文本相媲美。

即便有一些科普名家名作或者高质量的科普作品,也很难在网络化科普的海量内容中脱颖而出,难以获得与其质量相匹配的关注和回报,这对科普创作的积极性和科普作品的质量提升都产生了不利影响。

面对禁止清单和科室的科普要求,

医生该怎么做?

短短几年间,互联网健康科普经历了从萌芽、爆发到逐步规范的阶段。其核心目标从来都不应是追求流量,而是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上海、四川、黑龙江出台的《负面行为清单》划定了红线,为健康科普的质量兜底,防止虚假、违规信息的传播。在面对禁止清单和科室科普要求的双重压力下,临床医生究竟该如何做好科普工作呢?以下这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临床科学性:所有科普内容都应遵循循证医学依据,确保知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坚决避免使用尚未在国内获批的临床研究数据,严禁夸大疗效、过度承诺等说法。

账号管理:若计划开设用于发布健康科普内容的个人自媒体账号,务必提前向所在单位申报并获得同意。如有需要,还应与宣传科、医务处等相关部门备案,遵循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

AI与伦理隐私: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时,需添加显式标识,明确告知受众。若涉及患者病例、疾病素材等,必须事先征得患者及家属的书面同意,并对患者信息进行严格脱敏处理,保护患者隐私。

退休或者离职管理:退休或者离职人员若要延用原单位职务信息开展健康科普,必须获得原单位的书面同意。同时,应注意避免因身份误导而给原单位带来不良影响。

当制度设计既能守住专业底线,又为创新留出呼吸空间时,医务人员的科普热情才能真正转化为可持续的社会效益。未来的健康科普,不仅需要医生的积极参与,也需要平台、监管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让医学科普走得更远、更稳。

来 源 / 华医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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