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后算账!10倍罚款!疫情卖了6万口罩,生产许可证和注册证都已注销 ...

解读 鹏哥
2025-9-9 17:24 54人浏览 0人回复
来源: 医研笔记 收藏 分享 邀请
摘要

最近看到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想跟大家分享一下。疫情期间,可谓““一罩难求”,只要能买到,买家对卖家肯定是“感恩戴德”,哪管质量如何,反正带上口罩,心理就有一股莫宁的安全感,出入公共场合也可以昂首挺胸; ...

 最近看到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想跟大家分享一下。

疫情期间,可谓““一罩难求”,只要能买到,买家对卖家肯定是“感恩戴德”,哪管质量如何,反正带上口罩,心理就有一股莫宁的安全感,出入公共场合也可以昂首挺胸;若能实现口罩自由,那种幸福感甚至不亚于“财富自由”。

不幸的是,“秋后算账”还没结束。

2025年7月23日,弓立(厦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遭受了10倍罚款。

话说,2022年12月,正值疫情高峰期,该公司生产了10万只口罩,销售金额共计6万元。而在2024年12月3日,该批口罩在市场抽样检验中被发现“密合性”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这里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个不合格项直到现在才被发现?疫情期间为什么没有检测出来?那些曾经购买并使用这批口罩的消费者,如果得知自己用的竟是不合格产品,又会作何感想?

**公司接到不合格通知的当日(即2024年12月3日),立即启动了三级召回,但是经查,他们并未确认客户是否实际收到了召回通知。

不知道是**公司搞乌龙了,还是只想出一纸通知糊弄药监局,或是团队已经解散,根本不清楚《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该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已经注销了《医疗器械注册证》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双证皆已注销,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团队大概率也已解散。

最终,做出的处罚是“两罪并罚”:

没收违法所得:6万元;

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罚款:60万元(货值的10倍);

不符合召回管理办法的罚款:1万元;

合计罚款:67万元。

该案件给我们几点明确警示:

1. 确保出厂产品完全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及强制性标准

生产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其严重性仅次于“无证生产”。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规范地采取纠正措施,绝不能抱有敷衍监管的侥幸心理。

2. 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流于形式,必须落到实处

日常运行中务必熟悉相关法规和操作规范,某些红线坚决不能触碰。

正如该案件,厂家只需一封邮件或一个微信或一个电话跟客户确认一下是否收到“召回通知”,这样,也会少一项罚款。

3. 证照注销不等于责任豁免

即使生产许可证和注册证都已注销,企业仍须为其产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知错改错的态度要端正

任何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都难以完全避免疏漏。犯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及时、诚恳地纠正。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一旦在检查中被发现问题,切不可与监管人员发生冲突或言语争执。积极配合、主动整改,才是应有的态度。否则,处罚力度可能会因对抗行为而加重。

来源:医研笔记

0

路过

0

雷人

0

握手

0

鲜花

0

鸡蛋

本文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

推荐阅读
体外诊断网是宇翼科技旗下品牌,定位于全球体外诊断领域服务平台,我们追求及时、全面、专业、准确的资讯与数据,致力于为企业及用户服务。
  • 微信公众号

  • 微博账号

  • 商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