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器械商业评论整理自上海证券报、上交所公告、百度百科连续4年财务造假,*ST苏吴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7月14日,*ST苏吴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因连续多年造假 ...
来源:医疗器械商业评论整理自上海证券报、上交所公告、百度百科 连续4年财务造假,*ST苏吴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7月14日,*ST苏吴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因连续多年造假,拟被处以1000万元罚款,同时触及上市规则中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后续将根据最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规实施退市。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ST苏吴被认定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20年至2023年期间,公司通过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分别虚增营业收入高达4.95亿元、4.69亿元、4.31亿元和3.7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6.46%、26.39%、21.26%和16.82%。 此外,*ST苏吴通过支付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采购款等形式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但未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至2020年末至2023年末,*ST苏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1.27亿元、13.93亿元、15.43亿元和16.93亿元,占当期披露的净资产的6.88%、74.2%、84.6%和96.09%。 综上所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苏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钱群山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50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000万元;对时任董事钱群英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陈颐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孙曦、公司时任贸易业务板块子公司总经理骆啸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ST苏吴的财务造假事实,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T苏吴股票将自7月14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关于江苏吴中医药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28日,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法定代表人为钱群英,股票代码600200。公司涉足医药、医美、投资等行业,经营范围包含药品生产及委托生产、药品批发及零售、药品进出口、医疗美容服务等。 1994年,成立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成立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进入医药行业。1999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1年至2005年,先后成立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吴中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和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与原控股股东江苏吴中集团完成存续分立。2010年,形成医药、房地产、投资的产业布局。2012年,与美国欣凯公司达成合作。2019年,完成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剥离房地产业,聚焦核心主业。 2021年,更名为“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年成立医美事业部。2022年,成立全资子公司“吴中美学(香港)有限公司” 。2024年6月,江苏吴中公告,全资子公司苏州制药厂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帕拉米韦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2025年2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2年,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2023年6月27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入选中国化药企业TOP100排行榜。同年,获“2022年度纳税贡献30强企业”。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总部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医疗器械商业评论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