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综合频道播出的反腐败专题片中,一个在医疗领域并不陌生、却再次被中央层面重点点名的骗保手段被直接点出——篡改检查检验数据。在专题片中,相关部门明确指出,这一行为性质尤为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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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综合频道播出的反腐败专题片中,一个在医疗领域并不陌生、却再次被中央层面重点点名的骗保手段被直接点出——篡改检查检验数据。 在专题片中,相关部门明确指出,这一行为性质尤为恶劣,不仅用于骗取医保基金,更直接诱导过度用药、过度医疗,严重侵害患者健康权益。 据悉,该电视专题片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联合摄制,昨日晚间播出的《清理“围猎”污染源》一集主要介绍了辽宁省一家民营医院内外勾结、骗取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 另外还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已有多起检验人为骗保而篡改检验数据的案件,被国家列为了典型。 2025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了《各地医保部门落实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典型案例(第一批)》,其中包括了一名为骗保篡改检验数据的检验科主任。 滁州市定远中西医结合医院检验科主任钮某为了达到滥用抗生素多报销医保基金的目的,篡改部分患者血常规检验单数值。依据《安徽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该院检验科主任钮某记6分。 202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发布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披露了一起有检验人参与其中的骗保大案。 在“被告人杜某君诈骗案”中,杜某君指使或者默许检验科医技人员通过篡改医学检验数据使不需要住院的患者入院治疗,骗取医保费用,数额特别巨大。 该案件中,涉案人骗取国家医疗保障基金390余万元。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杜某君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编造、篡改检验报告 可能涉及的刑责和行政处罚 检验报告作为医疗诊断、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的核心依据,其真实性直接关乎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体生命健康。 然而,当检验人员出于利益驱使或管理失范,对报告数据进行编造篡改时,不仅构成对职业伦理的践踏,更可能触发刑事、行政、民事及行业禁入的多重后果。 刑事责任 1.诈骗罪 《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定点医药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对组织、策划、实施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2、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检验机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检验数据、结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若导致重大公共利益损失(如传染病误判、食品安全事故),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3、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篡改病原学检测数据,导致疫情扩散或防控失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要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处罚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责令退回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民事赔偿 直接损失 患者因虚假检验报告误诊、延误治疗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需全额赔偿。 惩罚性赔偿 若造假行为构成“明知故犯”或“重大过失”,法院可依据《民法典》,判决三倍惩罚性赔偿。 未来,随着《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的落地与完善,监管将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向技术借力,推动检验检测行业回归“科学、公正、准确”的本质,让每一份报告都经得起法律与良知的双重检验。 来源:央视新闻、医学检验沙龙、体外诊断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