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峰不是一个人在动刀:湘雅二医院应否被追究单位犯罪相关责任? ...

解读 鹏哥
2025-6-17 16:03 17人浏览 0人回复
来源: 王怀玉律师 收藏 分享 邀请
摘要

一、这不是误诊,是蓄意行凶2024年,湘雅二医院刘翔峰案轰动全国。很多人以为这只是“医疗事故”,但真相远比这可怕得多。这不是一个医生的过失行为,而是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剧本导演”,用手术刀写下了一出出真实的 ...

一、这不是误诊,是蓄意行凶
 

 

2024年,湘雅二医院刘翔峰案轰动全国。很多人以为这只是“医疗事故”,但真相远比这可怕得多。

 

这不是一个医生的过失行为,而是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剧本导演”,用手术刀写下了一出出真实的人体悲剧。

 

我们先把这起事件的真相讲清楚——

 

他是怎么“动刀”的?

 

据患者和媒体披露,刘翔峰的犯罪行为持续多年,手段令人发指:

图片
  1. 无病诊癌、骗上手术台:健康结节诊断为恶性肿瘤,轻微炎症夸大为“爆发性穿孔”,制造恐慌逼患者手术。
  2. 移花接木、伪造病灶:将他人体内取出的结石“转移”到别人体内,再编造手术理由。
  3. 暗中切除、永留创伤:患者家属未获明确知情的情况下,手术中被擅自切除健康肠道、器官组织。
  4. 术中编剧、强索特药费:虚构大出血场景,强制患者家属签署高价药物授权,用医保走账。
  5. 术后感染、反复开刀:制造术后并发症,再次安排手术,榨干患者经济能力。

 

他不是一个人在行医,他是一个“手术剧本的导演”,把救人变成创收,把医院变成了掠夺场。

 

有人致残,有人痛不欲生,有人倾家荡产,还有人至今不知自己到底被切掉了什么。

 

这不是医疗,这是冷血的系统性伤害。

 


 

二、他为什么不被判无期?

 

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刘翔峰至少造成6名患者终身残疾,行为持续多年、手段恶劣、主观恶性极深,完全符合“特别严重”标准。

 

结果呢?

 

法院只判了他17年,罚金不过几十万元,没有追缴任何非法所得

 

你敢相信吗?年入百万、千万的“剧本医生”,如今最多蹲几年牢,出来后钱还在。

 

如果一个街头小混混拿刀砍伤六人致残,法院敢判17年?

 

但一个医生,用术刀一刀刀割下病人的健康,却能以“过失掩盖”,获得“宽厚对待”?

 

——这不是法律慈悲,这是权力的温柔。

 


 

三、更不能忽视的,是湘雅医院的角色

 

很多人以为,这只是刘翔峰一个人的问题。

 

错了。

 

刘翔峰并非单兵作战,他背后是完整的团队、系统的操作和组织的默许。

 

这不是个人犯罪,而是“组织行为”:

 

  • 诊断开单,需医生、检验、影像等多个环节配合;
  • 术中手术,需麻醉师、护士、助手、设备支持;
  • 费用结算,走的是医院系统,钱进的是医院账户;
  • 绩效激励,医院按手术量、开药量给奖金;
  • 患者投诉,医院置之不理、息事宁人。

 

刘翔峰不过是“那只动刀的手”,但整个系统是“背后的身子骨”。

 

这不是孤例,这是团队,这是体系,这是长期稳定运行的“医疗掠夺链条”。

 


 

四、湘雅医院,应否被追究单位犯罪?

 

根据《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为本单位利益组织或指使实施犯罪的,应追究单位犯罪责任。

 

湘雅医院是否符合构成单位犯罪的要件?我们一一来看:

 

1. 为单位谋利

 

刘翔峰的所有违法手术,手术费、检查费、药品耗材费……统统进入医院收入,医院考核靠这些增长,奖金发得盆满钵满。

 

单位有没有得利?显然得了。

 

2. 单位管理知情不查

 

多年行凶,医院不知道?

 

  • 病人术后残疾、术前病情轻微;
  • 多名患者质疑术中操作;
  • 家属反映医生未告知器官切除;
  • 医务处、纪检、投诉渠道形同虚设。

 

这不是“不知道”,这是“不想查”“装看不见”。

 

3. 组织配合、默许纵容

 

刘翔峰不是自己一人动刀,是整个手术团队“配合完成”的,医院制度默许、管理层放任,绩效鼓励“多做多得”。

 

这不是“医院不知道”,这是“医院从中分利”。

 


 

五、不能再让医院躲在“个人背锅”的遮羞布后

 

刘翔峰一个人蹲几年牢,湘雅医院照样开业赚钱、年终分红。

 

这不是正义,这是讽刺。

 

如果只处罚医生、不追责医院,就是向全国医疗机构释放一个信号:

 


 

“大胆开刀,出了事推出一个人顶着就行。”


 

 

这是对所有受害者的背叛,是对法律底线的践踏,是对医疗伦理的集体失守。

 


 

六、我们必须说:追责不能到此为止!

 

今天,是湘雅,是刘翔峰;

明天,可能就是你就诊的医院,你父母的手术台。

 

我们必须追问:

 

  • 湘雅医院是否构成单位犯罪?
  • 是否存在组织指使、默许纵容?
  • 是否该依法追缴其非法所得?
  • 是否该追究领导责任、吊销资质?

 

这不是结束,而应是开始。

 

司法不能纵容制度腐败,不能让白大褂变成白手套。

 


 

七、结语:我们不接受“就这样吧”的判决

 

有人说,判了17年就不错了。

 

但我们说:

 


 

不,17年远远不够,

更不该只判一个人,放过整个体系。


 

 

不能就这样结束,不能就这样原谅。

这是制度的伤口,必须揭开,必须清理,必须处理!

​来源:王怀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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