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广元市卫健委公示一批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案,总共17名医生涉案被罚。具体而言,广元市卫健委下发《广卫医罚〔2026〕6-1号至6-17号》处罚文书,处罚事由均为“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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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广元市卫健委公示一批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案,总共17名医生涉案被罚。 具体而言,广元市卫健委下发《广卫医罚〔2026〕6-1号至6-17号》处罚文书,处罚事由均为“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第五项,对巨某、程某、王某等17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一)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 (二)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者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 (三)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四)未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五)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反诊疗规范,对患者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造成不良后果; (六)开展禁止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来源:易药人整理自广元市卫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