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飞刀”费走出灰色地带!国家发文明确:这项费用,可以收! ...

解读 鹏哥
2026-6-22 16:40 22人浏览 0人回复
来源: 39深呼吸 收藏 分享 邀请
摘要

从外院请来的专家收取手术费,是否合规?2025年7月底,在“问政江西”官网平台上,一位患者投诉,自己在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某公立三级医院耳鼻喉科手术,医院请来外院专家,并额外要求支付5000元现金作为专家费用。 ...

 从外院请来的专家收取手术费,是否合规?

2025年7月底,在“问政江西”官网平台上,一位患者投诉,自己在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某公立三级医院耳鼻喉科手术,医院请来外院专家,并额外要求支付5000元现金作为专家费用。

外院专家执刀、高于市场价的手术费用、现金支付等形式,都表明该患者经历了一次“飞刀”手术。“飞刀”,是医疗行业中对“医生异地执业手术”的一种非正式称呼,通常指大城市医生利用休息时间乘坐飞机等交通工具前往外地医院进行手术。

然而,这项能让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患者就近得到救治、基层医生借机学习,被业内视为多赢之举的方式,却也因为“会诊费”,频上新闻热搜,成为医疗纠纷的催化剂。究其原因,在于它合情合理,却长期处于合法合规的模糊地带。

2026年,6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公布第15号令《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时隔21年首次大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同步修订《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值得注意的是,长期游走在合规与灰色之间、俗称“走穴”“飞刀”的医师跨院手术费用,这次终于迎来全国统一、更加合理、权责清晰的官方规范。

华南地区一家三甲医院的胃肠外科主任告诉39深呼吸:“新条例的修改,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医院、医生和患者等多方利益。明确了合理的‘飞刀费’标准,医院可以更放心地请专家,医生也可以更安全、更有尊严地‘飞刀’手术。”

◎ 新修订,受到不少医生和患者的关注。/ 图:国家卫健委

“飞刀”为何长期活在灰色地带?患者要名医、医生要价值、制度却卡在半路

医患两端其实有一个朴素的共识:不是所有复杂手术都能在基层医院完成,也不是每个家庭都抬得动病人去省城或大城市。于是,现实中出现了一种“民间解法”——患者托关系、科室间打招呼、外地专家周末赶场到当地医院上台。这就是“飞刀”“走穴”的由来。它解决的,确实是真实需求:让患者在离家更近的地方获得更高水平的术者支持。

但问题在于:需求真实≠流程合规。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这条路在费用的合规透明性上始终走不通。

目前可追溯的、关于医生“飞刀”的全国性法规,是2005年施行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其中关于会诊费用的表述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而一般来说,主任医师在当地会诊的收费标准为100到200元,外埠会诊也不过300到400元。这个定价明显不符合当下的物价水平,更不用说医院还要从中提取管理费用。

“没有哪个专家愿意为这点钱专程跑一趟。”不少医生直言。于是,会诊费交医院、红包给个人,成了行业多年来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但没有票据、没有纳税、没有风险准备金,一旦发生纠纷,“技术劳务报酬”很容易被舆论甚至举报口径往“红包、回扣”的方向拉扯。

近年来,多地卫健部门公开的投诉案例高度相似:患者术前自愿协商专家劳务费,手术效果未达预期后,反手以“医生收受红包、违规收费”为由举报。齐齐哈尔、江西丰城、河北衡水等地均出现同类事件。有的患者术后次日便提交投诉材料。由于无正规收费凭证,涉事专家和基层医院难以自证清白,轻则被通报批评、全额退还费用,重则医师被暂停执业、医院被行政处罚。

更棘手的是责任归属问题。河南某县级医院曾外聘专家为患者手术,术后患者死亡。因手术记录无外聘专家签字,患者家属以“外聘教授未做手术”为由起诉医院。法院最终以患方未能举证医院存在过错为由驳回赔偿请求,但医院也因未能证实外聘教授是否做了手术而被判赔偿精神抚慰金。手术记录无专家签字、各方责任不清、举证困难——这些漏洞让“飞刀”纠纷的维权成本居高不下。

◎ 被患者举报“飞刀”医生乱收费后,丰城市卫健委的回复。/ 图:官网截图

会诊费怎么算?国家卫健委新规给出答案

直至2026年6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5号),对《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5件规章进行修订。

施行21年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迎来首次实质性修订。

会诊费如何计算、危重患者能否跨科请会诊、医生多点执业怎么办手续,都有了新的答案。

首先,会诊费必须“公对公”支付。修订后的第十六条明确:会诊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师外出会诊费用分配制度,按照制度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并依法纳税;会诊医师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且应当体现其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医师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完成会诊的,还应提高报酬标准。

这意味着,今后会诊费不再由患者私下塞给医生个人,而是医院对医院转账结算,医生依法纳税。

其次,多点执业需办理手续。修改后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明确,一名医师只有一个主执业机构,多点执业医疗机构均为其他医疗机构。医师开展多点执业,不管是去省内还是省外,都需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增加执业机构手续。

第三,紧急会诊留出制度空间。旧规要求会诊邀请不得超出本机构诊疗科目,但临床中专科医院遇到危重患者常因此陷入两难。修订后的条款增加了紧急救治的除外规定,与《医师法》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的要求相衔接。

此外,新规同步压实了监管责任——医疗机构疏于对本机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的,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事实上,在政策出台之前,已有一些地方和医院开始探索试点,大幅提升院外专家手术费。

2025年10月,河南省医保局与人社厅联合发文,明确“院外会诊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可自主确定价格,并按权限向医保部门备案。

今年3月,浙江温州市中心医院公示了新增院外会诊费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

公示文件显示,省外专家来院进行四级手术的会诊费,医院自主定价为1.5万元/学科/次,省内专家为1.2万元/学科/次。

对于四级以下手术,省外专家会诊费为1.2万元/学科/次,省内专家为8000元/次。

目前,多地医院的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均为自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患者自愿选择。

◎ 做手术。/ 图:veer

新规之后:“飞刀”能否从灰色地带走向阳光化?

新规最终如何落地,还有待观察。但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至少“飞刀”终于有了明确的制度轨道。

对医生而言,外出会诊的报酬从“灰色收入”变成了“合法劳动所得”。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此次修订强调应按照医师外出会诊付出的技术劳动价值制定费用、规范分配制度,让医师合理取酬、依法纳税。医生不必再担心因收取合理报酬而被举报为“收红包”。

对患者而言,费用支付将更加透明规范。今后院外会诊费用一律通过医院对公账户转账结算,可开具正式收据。有业内人士预计,未来“飞刀”手术不再是患者偷偷摸摸塞红包,而是医院明码标价的医疗服务。

对基层医院而言,邀请专家“飞刀”有了明确的制度依据和操作流程,不再游走在灰色地带。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通道将更加畅通。

当然,新规落地仍有待各地配套制度的细化。有医药合规律师提示,医生外出会诊及“飞刀”手术可由医患任一方发起,差旅费用的标准与票据合规性仍存在一定灰色地带。但方向已经明确——那个“做完手术告大夫”的荒诞循环,有望被阳光下的制度所终结。

给“飞刀”一个名分,让医术价值在阳光下兑现——这不仅是对医生劳动价值的尊重,更是对患者生命健康权的保障。当“飞刀”不再是灰色交易,当费用不再是私下现金,医患之间的信任才能从制度的缝隙中生长出来。

来源:39深呼吸

0

路过

0

雷人

0

握手

0

鲜花

0

鸡蛋

本文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

推荐阅读
体外诊断网是宇翼科技旗下品牌,定位于全球体外诊断领域服务平台,我们追求及时、全面、专业、准确的资讯与数据,致力于为企业及用户服务。
  • 微信公众号

  • 微博账号

  • 商务合作